解疑答惑
共享单车消逝后,一大波共享崛起

2018年12月17日,数百人顶着寒风在北京ofo公司门口排队退款的消息场景,刷爆朋友圈,让共享单车的问题暴露在大众面前,有的人庆幸自己早已退到押金,有的人就急不可待加入退押金大军中;据统计以每位用户99元押金计算,ofo公司待退押金达到10亿之多。而且申请的数字还在持续增加......除了等待退押金恐慌外,也造成了社会大众对共享行业的批评和质疑,甚至还有人认为共享单车的失败就是整个共享经济模式的失败!
我们先不谈论失败不失败的问题,先说一下什么是共享经济;
共享经济这个术语最早由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·费尔逊(Marcus Felson)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·斯潘思(Joel.Spaeth)于1978年发表的论文(Community Structure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:A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)中提出。其主要特点是,包括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、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。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商业机构、组织或者政府。个体借助这些平台,交换闲置物品,分享自己的知识、经验,或者向企业、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。共享经济的五个要素分别是:闲置资源、使用权、连接、信息、流动性。共享经济关键在于如何实现最优匹配,要解决技术和制度问题。其实共享概念早就有了,在传统社会,人与人之间互借东西或共享一条信息, 但这种共享受制于空间、关系两大要素,一方面,信息或实物的共享要受制于空间的限制,只能仅限于个人所能触达的空间之内;另一方面,共享需要有双方的信任关系才能达成。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,传统的共享提升到更多人共享的层次,不再受空间、时间等等的限制,然而共享开始从不花钱的信息分享,走向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,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“共享经济”。这样说来,ofo小黄车虽名为共享单车,但自行车是属于ofo公司的,一辆车很多人使用,有共享因素在里面,所以不能以ofo公司的破产来抨击共享经济。
虽然共享单车的火热已经逐渐消退,但它曾经的辉煌也是不可磨灭的,而且也更能说明共享经济的是以后发展的趋势,共享经济市场也将有更多的机会提供给更多投资创业的人士。继共享单车、共享汽车之后,共享充电宝、共享洗衣机、共享足疗机、共享雨伞、共享按摩椅等共享经济新形态不断涌现,并成为新一轮资本蜂拥的“风口”。我们以共享充电宝为例,一个多月的时间获得了11笔融资,近35家机构介入,融资金额达12亿元人民币。目前,全球已经有超过数万的各种各样的共享经济公司,渗透在各个行业,悄然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。无论走到哪里,都能体验到不同的共享体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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